8月31日,武汉市纪委监委召开市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任命四所市管高校纪委书记为市监委派驻高校监察专员,并为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授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接受授牌。
此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重要目的是强化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作用,解决好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改革方案明确了情况报告、内部管理、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四个方面17项具体制度机制。改革后,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被赋予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7项职责,以及依规依纪依法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等6项权限。
改革后,市管高校纪委在继续坚持接受市纪委监委和高校党委双重领导的同时,实行“三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市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履职考核以市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为主;派驻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按授权履行监察职能,行使部分监察权限,可以采取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